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29411
投诉
2022-01-27
交通部门不作为
您好,各位领导
我于2022年1月26日在市政府大楼后面祥云路、祥云路口公交站等公交车。大概下午17点25,一辆私家汽车,超速行驶,右超车,在斑马线没有礼让行人,飞驰开过,正好公交站下面有一个水坑,因为它车速太快,激起特别大的水花,导致在等公交车行人和我,弄了一身泥。车速太快,我大概看清了车牌号豫D35779或者是豫D37779,车身颜色是银白色,斑马线上面有摄像头,你们看完监控就知道了。拨打交警服务电话,草草了事。实在是没法了,只能求助你们各位领导了。
谢谢你们,在这儿给你们拜个早年。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回复信息
市政府办
2022-01-29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接到反映“交通部门不作为”的市长信箱交办件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迅速安排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市民反映1月26日在祥云路公交车站等公交车时被私家车激起的水花弄了一身泥水,拨打交警电话,草草了事,求助领导解决。经核查,祥云路公交站人行横道线处没有安装礼让行人监控抓拍设备,人行横道线上面的监控不是交警部门安装的,不具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功能。按照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可以受理单位和个人实名提供的未经编辑修改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原始资料,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举报资料后上传至公安交通指挥平台。支队已安排专人通过电话告知反映人相关法律政策。